中机认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6 17: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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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机寰宇认
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认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机认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0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6,521,3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16.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688,26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69,001,187.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687,078.91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1月27日出具了《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XYZH/2023BJAA4B035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期
       根据公司《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增
    资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智能应急装备检测产业园项目的公告》披露的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建设投资期
号                                       金
       根据上述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
    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计划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
    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截至
    理取得收益,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
    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后,授权总会计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
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资
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
所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流动性好、低风险型、安全性高的产品,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审慎评估和筛选拟购买的产品,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严格履行相关决策与审
批程序,尽量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及流动性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系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并确保资金安全及流动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
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光兴        林宏金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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