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
)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公司”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尹广杰、林宏金
(三)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四)培训地点:线下会议培训
(五)培训人员:尹广杰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本次培训内容
保荐人通过线下会议的方式对上述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近
期证券行业监管动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针对性介绍上市公司违规
案例等,重点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中的重大事项管理进行了培训(包括募
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资金占用、董监高履职等)。保
荐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并结合违规案例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阐释。
三、培训成果
中泰证券认为:本次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
关人员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
理解,提醒了相关人员对重点事项的履职关注,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
作意识,达到了预期培训目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尹广杰 林宏金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