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3 19: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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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
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动用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
值外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3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期限内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
实施,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等进行结算。在人民币对
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决定开展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通过合理的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有效降低汇兑波动风险,锁定未来
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决定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
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是指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
买卖期权、掉期等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
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
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美元、欧元、港币等公司结算相关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交割金额与
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1)交易金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因业务需求
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其中,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000万
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期限内交易金额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2)交易期限: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
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元,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最高(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未超过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交
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
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
一定的风险:
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
汇兑损失。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公司决定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当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
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
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进行
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
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七、备查文件
告》;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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