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三达
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三达膜“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
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以下简称“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
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47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24.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全部到
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1 号”
《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
线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备制造基地项目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
与生产项目
合计 141,000.00 141,000.00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调整“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
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内容,并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7,713.33
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增设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监管。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梅河口募投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梅河口募投项目总包方吉林省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为
“梅河口中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包方”)已向本公司移交了办公
楼、宿舍楼、门卫房,园区道路已建成,机加工车间的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成,
剩余的 1#车间、2#车间、5#钢结构厂房部分消防工程尚未完工。公司原计划预计
项目的部分消防工程及协助相关产证的办理,公司只能组织生产设备的安装及调
试工作,等待总包方移交 1#车间、2#车间、5#厂房,并配合办理相应的产证及取
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后,该生产基地可进行正常的生产运作。
由于该生产基地的正式投产需总包方配合厂房移交并配合办理相应的产证
及生产许可,公司预计该生产基地于 2025 年 12 月前取得相关证照并投产。
截止 2024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梅河口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 截至2024年12
招股说明书中 变更调整后拟
序号 项目名称 15日已签订合同 月15日实际投
计划投资金额 投资总金额
待支付金额 入金额
项目总投资 36,000.00 10,732.66 1,339.56 9,393.10
截止目前,梅河口募投项目尚未投产的主要原因系:近年来受外部环境因素
的影响,该项目总包方经营情况不乐观,进而导致本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缓慢。通
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的公开信息及查阅了多份《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该项目总包方目前
在诉案件较多,是否能继续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多次与项目总
包方沟通,要求其积极履行与本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由于项目
总包方自身资金困难,与多个分包商存在不同程度的合同纠纷,导致本公司对项
目总包方的敦促及约束效果不佳。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基于梅河口募投项目目前的建设进度及总包方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
以下措施:
公司,督促其尽快完成剩余的工程量,并要求总包方尽快移交工程资料配合本公
司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及产证办理工作。
促使其敦促项目总包方尽快动工将该项目剩余的工程量完成,并配合公司办理相
应的竣工验收手续。
由于上述公司采取的措施并未产生实质性的效果,且项目总包方现官司缠身,
公司预判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并不能推动现状的解决还将损失一定的诉讼成本,
公司考虑继续向当地政府寻求帮助,由当地政府出面协调总包方完成剩余工程及
协助公司相关产证手续的办理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梅河口募投项目实际投资建设了 4 条膜生产线(使用募集资金)、3 条
膜组件生产线(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 4 条膜生产线年生产膜材料 48 万㎡,3
条膜组件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为装配 48 万㎡的膜材料,二者为一一对应的关系。
除梅河口募投项目 4 条膜材料生产线尚未投入使用外,公司目前该品种的生
产线(厦门目前共 4 条)产能为年生产膜材料 48 万㎡,产线利用率为 50%左右。
公司膜材料的产能较为充足,产能利用率较低,膜材料的生产能力已能够满足目
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此,梅河口募投项目的延期投产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项目总包方目前存在生产经营受限的情形,公司与其沟通将剩余未完成的工
程转包给其他施工方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与项目总包方的协商未取得
实质性进展,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上述解决措施将会导致该募
投项目的实际投产时间的推迟。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披露该项目
的进展。
六、公司内部决策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的议案》,公司梅河口募投项目
生产制造基地机加工生产线已组装调试完成,公司预计该生产基地于 2025 年 12
月前取得相关证照并投产。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的公开信息及查阅了多份《梅河口
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了解了总
包方目前的诉讼情况等;查阅了公司与总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
访谈了公司总经理、法务总监、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负责人了解了梅河口募投项
目的进展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公司与总包方的协商过程、公司计划采取的措施
等事项;获取了三达膜提供的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的盖章版说明文件以
及《关于要求总包报送施工计划及工程收尾的函件》;获取了梅河口募投项目专
户对账单、梅河口募投项目合同应付账款明细等;保荐机构曾通过三达膜协调总
包方进行访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总包方尚未接受;查阅了公司梅河口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所履行的会议决策文件,确认该项目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会议审
议程序。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梅河口募投项目原计划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前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目前存在部分工程尚未完成,进展较为缓慢,公司需与
总包方继续协商由其完成或由其他第三方完成,该事项的协商解决具有不确定性;
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3、梅河口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4、梅河口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的影响。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陈国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