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议室
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计 205 人,代表股份 591,529,0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权股份总数的 55.2246%。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02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7,229,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915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计 203 人,代表股份 74,621,1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1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
份 17,391,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5%。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202 人,代表股份 57,229,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152%。
独立董事丁宝山先生、赵利新先生,监事赵斌先生、职工监事赵淑芳
女士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刘鹏、明圆媛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此提案,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有效表
决股数为 74,621,115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159,9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3.1869%;弃权 8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159,9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7017%;反对 2,378,1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69%;弃权 8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