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3 19:07: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北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发行人”)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相关规定,就光电股份延长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
将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
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4 年
    二、本次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
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3 日。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
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不利变化;前述延
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光电股份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凯        宋 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光电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