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定期现场检
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今飞凯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德利 联系电话:0571-87821367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文超 联系电话:0571-8782136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蔡文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2月25日-27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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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息披露义务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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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如适用)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用)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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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条所列):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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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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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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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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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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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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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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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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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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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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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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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德利 蔡文超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