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微信传输方式送达至各位独立董事。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徐玉泉
主持,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应参会 3 人,实际参会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充分、恰当。公
司拟改聘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
要求,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签名: 徐玉泉 于鹏超 陈 红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