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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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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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
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
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
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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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
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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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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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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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
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加速推荐业务国际化,公司拟对副总裁人数进行调整,公司副总裁人数由 10
名调整至 11 名。
综合前述情况,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以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 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
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 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
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 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
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 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 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
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 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
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进出口;货物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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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设总裁1名,由 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设总裁1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总裁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总裁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会秘书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以
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4 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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