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湖北宜化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践行长江大保护,湖北宜化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宜化肥业”)位于宜昌市猇亭化工园区的氯碱及 CPE 装置已停产,前
述资产及配套供电线路(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拟协议转让给湖北宜化集团化
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机公司”),转让价格合计为
(二)关联关系
化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相关规定,化机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化机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中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8,000 万元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 399 号
主营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等。
股权结构:宜化集团持有化机公司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16,383.03 97,108.29
净资产 35,525.56 33,323.28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70,655.08 79,217.37
净利润 2,210.67 3,415.19
(三)化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
(四)经查询,化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部氯碱装置、宜化肥业 CPE 装置及配套供电线路。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评估价值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4)第 65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交易标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9,914.78 万元(不
含税)。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上述评估价值已完成国有资
产评估项目备案。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经备案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合计为
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各自履行审批程序后,拟共同签署《资产处置合同》,具体内容以
双方实际签署并生效的合同为准。拟签署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本部与化机公司拟签署的《资产处置合同》
甲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标的范围,以评估价值 9,824.43 万元(不含税)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为 11,101.61
万元(含税)。
天内乙方须完成拆除、提货及清场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自乙方向
甲方付清供电线路全款后,甲方将 110kV 湾升一回和 110kV 湾升二回线路移交
给乙方。
(二)宜化肥业与化机公司拟签署的《资产处置合同》
甲方: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以评估价值 90.35 万元(不含税)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为 102.10 万元(含税)。
天内乙方须完成拆除、提货及清场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不
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情形。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及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
八、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累计已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外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
九、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湖北宜化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湖北宜化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柴奇志 姚泽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