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验资报告 ………………………………………………………… 第 1-2 页
二、附件…………………………………………………………………第 3-15 页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3 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 ………………………………………………第 4-7 页
(三)银行进账单及询证函复印件 …………………………… 第 8-10 页
(四)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11 页
(五)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2 页
(六)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13 页
(七)本所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14-15 页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4〕530 号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
实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司原 注册资本 为人 民币 1,108,582,093.00 元,实收 股本为人 民币
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币普通股(A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81,451,612.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1,290,033,705.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昊华
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4〕964 号),贵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81,451,61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4,499,999,977.6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止,贵公
司实际已向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
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改提质(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第 1 页 共 15 页
限合伙)、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
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化资本创新投
资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451,612 股,应募集资金总
额 4,499,999,977.60 元,减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050,416.26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4,496,949,561.34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壹亿捌仟壹
佰肆拾伍万壹仟陆佰壹拾贰元整(?181,451,612.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4,315,497,949.34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8,582,093.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108,582,093.00 元,未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90,033,705.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
币 1,290,033,705.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
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 2 页 共 15 页
附件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份性质 占注册 占注册
出资比 出资比 资本总 本次增加额 资本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额比例 额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7,935,287.00 17.85 379,386,899.00 29.41 197,935,287.00 17.85 181,451,612.00 379,386,899.00 29.4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0,646,806.00 82.15 910,646,806.00 70.59 910,646,806.00 82.15 910,646,806.00 70.59
合 计 1,108,582,093.00 100.00 1,290,033,705.00 100.00 1,108,582,093.00 100.00 181,451,612.00 1,290,033,705.00 100.00
第 3 页 共 15 页
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 1999 年 8 月 3 日经原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1999745 号)批准,由化工部西南化工研究
设计院(现更名为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发起设立,于 1999
年 8 月 5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贵公司
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716067876D 的营业执照。本次发行前贵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8,582,093.00 元,折股份总数 1,108,582,093 股(每
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197,935,287 股,占股份总数
的 17.8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A 股 910,646,806 股,占股份总数的 82.15%。
根据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81,451,612.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290,033,705.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64 号),贵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定
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451,61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
第 4 页 共 15 页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99,977.60 元。发行后贵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90,033,705.00 元,每股面值 1 元,折股份总数
数的 29.4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910,646,806 股,占股份总数的 70.59%。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
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改提质(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 沪、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451,61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4.8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4,499,999,977.60 元。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坐扣承销费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汇入贵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翠微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9550880111859800190 的人民币账户内。
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将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坐扣的
承销费相应增值税税额 22,641.51 元转入贵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翠微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9550880111859800190 的人民币账户内。
发行对象实际认缴的股份数及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明细如下:
实际认缴的股份数 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发行对象
(股) (元)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38,306,451 949,999,984.8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315,725 751,829,980.0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482,665 483,170,092.0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6,129,032 399,999,993.60
第 5 页 共 15 页
实际认缴的股份数 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发行对象
(股) (元)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846,774 392,999,995.20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2,096,774 299,999,995.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354,838 231,999,982.40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国改提质(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48,387 149,999,997.60
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45,161 139,999,992.8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 沪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41,935 129,999,988.00
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4,032,258 99,999,998.40
合 计 181,451,612 4,499,999,977.60
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
入实收股本 181,451,61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315,497,949.34
元。贵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第 7、8、9、10、11、13、14、16 号记账
凭证入账。连同本次发行股票前贵公司原有实收股本 1,108,582,093.00 元,本
次发行后贵公司累计实收股本 1,290,033,705.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 379,386,899.00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9.41% ,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申报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3,050,416.26
元,实际发生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3,050,416.26 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含增值税) 金额(不含增值税)
第 6 页 共 15 页
承销费 400,000.00 377,358.49
审计及验资费 1,460,000.00 1,377,358.49
股权登记费 181,451.61 171,180.76
印花税 1,124,518.52 1,124,518.52
合 计 3,165,970.13 3,050,416.2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肆拾肆亿玖仟陆佰玖拾肆万玖仟伍佰陆拾壹元叁角肆分
(?4,496,949,561.34)。
第 7 页 共 15 页
附件 3
第 8 页 共 15 页
第 9 页 共 15 页
第 10 页 共 15 页
附件 4
第 11 页 共 15 页
附件 5
仅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验资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2 页 共 15 页
附件 6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 执业证书编 备案公告日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号 号 期
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42/c1601013/content.shtml
第 13 页 共 15 页
附件 7
第 14 页 共 15 页
第 15 页 共 1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