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为保证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授予与解除限售契合公司
的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激励计划的公平性、
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制定本业绩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于难以量化的行为指标,要求通过结果描述、关键事件记录方式进行客观评价。
在异议时,可向本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绩效考核组织部门反馈。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技能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
的外部董事)。
三、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制度
各类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其对应的考核规定执行。
五、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行业平均水平;以2023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利润总额复合增
第一个
长率不低于7%,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扣除非经常
解除限售期
性损益后的利润总额不低于3亿元;2025年ΔEVA>0;完成集
团公司确定的2025年度专项任务进度要求。
业平均水平;以2023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
第二个
率不低于7%,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
解除限售期
损益后的利润总额不低于3.5亿元;2026年ΔEVA>0;完成集
团公司确定的2026年度专项任务进度要求。
行业平均水平;以2023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利润总额复合增
第三个
长率不低于7%,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27年扣除非经常
解除限售期
性损益后的利润总额不低于4亿元;2027年ΔEVA>0;完成集
团公司确定的2027年度专项任务进度要求。
注:1.EOE=年度EBITDA值/年度平均净资产,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
+当期计提的折旧与摊销,计算EOE时可剔除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债转股、会计政策变更等非业务经营事项对净资产的影响;2.利润总额增
长率的行业平均水平为行业内上市公司利润总额合计值的增长率;3.上述行业均
为申银万国行业分类“SW-钢铁-普钢”行业。
根据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属于“SW-钢铁-普钢”行业,选取该行业的
可比上市公司共20家作为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注:业绩考核过程中,若因对标企业主营业务出现较大变化或业绩波动等原
因导致对标的考核意义减弱,公司董事会可剔除相关异常数据或对标企业,亦可
更换或者增加相关对标企业,以还原对标考核的真实性。
本计划任一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值回
购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只有在相应考核年度满足绩效考核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
当期限制性股票,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与解除限售比例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
人考核结果与解除限售比例的关系具体见下表:
考核结果 AAA AA A B C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1.0 0.8 0
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激励对象才具备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
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当期可解除限售额度(按董事
会审定的相应业绩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比例确定)。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
六、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司提出申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
核结果进行修正。
七、考核流程
单位、各被考核对象的年度任务目标,各单位、各被考核对象以此作为年度绩效
考核的依据。
八、附则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