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 新钢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1 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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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
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
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能确保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
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能确保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能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
机构及其职责权限等各项内容,形成完善、全面的股权激励管理体系,建
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股权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挂牌转让的所持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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