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 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1 16:05: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
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A 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等 3 人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
本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建立责、权、利相一
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核体系,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依照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收益与贡献相对等、激励计划
与激励对象业绩、能力、态度紧密相结合的原则,制订了《首期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等 3 人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
本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钢股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程、特殊情形处理、信息
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制定了《首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等 3 人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
本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股权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挂牌转让的所持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
式参与收购新余环保 51%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钢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