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朱守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持有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7,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的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朱守稳女士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至 2025 年
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朱守稳女士提交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持股总数量(股)
的比例
朱守稳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67,500 0.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朱守稳 67,500 0.01%
合计 67,500 0.0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窗口期间不减持)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在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其已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
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朱守稳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