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和兴
保荐代表人姓名:汤泽骏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思捷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汤泽骏、陈思捷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
备、合规
√
效执行
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 √
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
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
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员构成是否合规
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
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
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
中发现的问题等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
次审计
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 √
告
√
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
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
否一致
√
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重大事项
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在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
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司利益行为的迹象;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
度
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 √
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情形
√
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
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执行
√
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
√
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
情形
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
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 √(见下表)
股说明书等相符
√
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
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
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红制度;
√
并如实披露
√
并如实披露
√
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大变化或者风险
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 √(见下表)
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IPO募投项目之一“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暂时
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因为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仍然受宏观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
致公司部分产品订单情况未达预期,产能和项目效益尚未能完全释放。
(2)关于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说明:公司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5
年10月28日。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主要系前期修改建筑施工图纸并向相关部门重新履行
报送审图和报建等工作进度慢于预期,同时后续的开工建设相关手续仍需一定时间办
理。
本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
完整地履行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利和兴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59,274,811.92元,同比上升23.15%,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23,672.78元,同比上升431.59%。经了解,公司当期业绩变
动主要系因为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有所上升,从而导致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但受下游
客户市场需求变化及宏观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未来业绩仍然存在大幅波动风
险。此外,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36,038,628.03
元 和252,622,551.74元,较 2024 年1月1日对应科目的账面价值 325,940,458.54 元 和
市场竞争力,增加公司收入的同时,关注相关资产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并采
取有效应对措施提升资产周转效率,依据有关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持续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85号),指出公司在财务会计核算、
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货币
资金管理和在产品管理等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于2024年1月26日公告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和财务
会计核算管理水平,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汤泽骏 陈思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