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金宇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
人,负责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石磊、蔡鸿亮、金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