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8 证券简称:熊猫乳品 公告编号:2024-066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室
《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52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为 42,00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7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7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2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21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总数的 3.81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2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4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681%;反对 8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郑梁、余方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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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