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30 20:05: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与会的各位独立董事
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并一致豁免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三日
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期限。
  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林晓月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
实到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
以下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租赁房产所在地周边
同类型房屋定价标准为参考,由公司与厦门永诚誉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双方在自愿、
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
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提交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林晓月、陈旻、邵宜航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罗普特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