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30 19: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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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70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资的议案》。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 66,838,500 股尚
未使用。
   根据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 66,838,500 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并注
销,将原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注册资本将由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注
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
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控大楼 211 房间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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