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0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 22 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2/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12.29~2024.12.27
预计回购金额 7,000 万元~14,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1.86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883.8875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4.6245%
实际回购金额 11,293.218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42 元/股~15.20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
新材”)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含 22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和 2024 年 1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1)、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
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
元(含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增加为“不低
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7,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1.4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
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公告
编号:2024-020)。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起股
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2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21.8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8,838,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的股本)191,130,961 股的 4.6245%,
回购最高价格 15.2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9.42 元/股,回购均价 12.777 元/股,
使用资金总额 11,293.218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在计划回购金额区间
内。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执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
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告。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新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雪燕女士于 2023 年
股份转让协议》,吕新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雪燕女士有意以协议转让股份的形
式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具体方式为吕新民先生转让 12,423,000 股,占总股本
的 6.5%,郭雪燕女士转让 2,86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本次合计拟向谢
秉政先生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5,2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8.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
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上述股份转让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未发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1,130,697 100.00 191,130,961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8,838,875 4.6245
股份总数 191,130,697 100.00 191,130,961 100.00
注:
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永 22 转债”转股 264 股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8,838,875 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将回购股份用于上
述用途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
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
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
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