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30 17: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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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490 号)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9 年 12
                         (以下简称(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8,835 万元。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为公司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机构,负责公司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于近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之保荐暨承销协议》(以下简称“(
                 《保荐协议》”),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
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
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
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国金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
将由广发证券自(
       《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承接,国金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
导责任。广发证券委派陆靖先生、金坤明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
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国金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陆靖,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
创智和宇 IPO、中一科技 IPO、威高骨科 IPO,迪森股份并购,精测电子可转债
等项目的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高度的敬业精神。
  金坤明,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2014 年加入广发证券,曾负责或主要参
与的项目包括广州酒家、百合股份 IPO 项目,以及燕塘乳业定向增发、好莱客公
开发行可转债、海南瑞泽重大资产重组等上市公司再融资或并购项目,具有丰富
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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