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官方交易平台,开展聚氯乙烯、烧碱、纯
碱、玻璃、玉米、淀粉、尿素、豆粕、菜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本额
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 18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业经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4-054号)。
二、《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或减少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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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子公司正常经营
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
风险管理机制,具有与套保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
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因此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
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关于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具体如
下:
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其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或其他存在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外币币种。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付款或回款金额,且交
割期与预测付款和回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交易协议)所涉及的合约金额不超过 2600 万美元(其他币种按业务发生日汇率
折算)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 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400 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业经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4-055号)。
四、《关于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方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贸易类子公司存在向国外采销商品原材料的
需求。当外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业务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
影响。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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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风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充分理解远期结
售汇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将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
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方案》。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