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
关规定以及天际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天际股份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天际股份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资本市场最新形势、持续督导期核心
事项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培训对象进行了讲解,并针对其疑问进行了现场交流。本
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
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天际股份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王然(保荐代表人)和董瑞超(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
表人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天际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
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
天际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4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然 董瑞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