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30 17: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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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122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0 人,共计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1,723,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1578%。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0,226,1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613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18 人,共计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97,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439%。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129 人(其中现场出席 11 人,
网络方式出席 11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252,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181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
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27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80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397%;反对 24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04%;弃权 19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9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岑若冲律师、聂若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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