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24年12月18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
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柏校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
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一
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 司 2024 年 前 三 季 度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配利润为 401,494,034.78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15,959,121.07 元。根据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金额,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5,959,121.07 元。
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8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4,000,000 元(含税),不以未分配利润
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2)。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