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8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泛海国际SOHO城5栋-2004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建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30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为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2,6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5.340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5,177,28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8%。
络方式表决;董事肖敏、董郭静,监事刘卉子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吴凯、吕建
中、郭永生、崔博、独立董事王绍佳、丁晓殊、钱传海,监事宋磊、刘秀亭视
频出席会议。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议案的审议表决情
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324,2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79%;
反对 2,439,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41%;弃权
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4,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47.1232%;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决议;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