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
东与公司核心人才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
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
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