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9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
月27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1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
人,代表股份270,667,2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510%;网络
投票的股东358人,代表股份13,257,73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以外的股东)360人,代表股份13,326,73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7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9,000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8人,代表股
份13,257,73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8%。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55,6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57,4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703%;反对2,56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830%;弃权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6%。
表决结果:通过
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38,9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40,7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450%;反对2,56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80%;弃权1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9%。
表决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同意281,233,9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5,7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075%;反对2,57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108%;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7%。
表决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同意281,237,1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8,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315%;反对2,56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25%;弃权1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0%。
表决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同意281,235,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7,6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218%;反对2,57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66%;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7%。
表决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同意281,236,7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8,5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285%;反对2,57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20%;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4%。
表决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同意281,228,6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0,4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677%;反对2,56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63%;弃权1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
表决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同意281,234,9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6,7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150%;反对2,57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56%;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4%。
表决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同意281,234,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6,6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143%;反对2,5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63%;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4%。
表决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同意281,236,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8,6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293%;反对2,56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63%;弃权1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4%。
表决结果:通过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0,716,2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390,2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869%;反对2,56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65%;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6%。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43,0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44,8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758%;反对2,56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25%;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7%。
公司未知本议案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结果:通过
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40,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42,6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593%;反对2,56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10%;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