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决 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事 3 名,实际收到表决票 3 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
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孙丹琳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孙丹琳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以及
职业素养等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要求。同意将聘任孙丹琳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