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3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董事长张春龙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张春龙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基于现状和未来发展前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项目公司现有热
负荷需求,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待热负
荷需求变动更有益于项目情况时再适时启动建设,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曹县百
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公司将与子公司曹
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百通”)签订无息借款协议,将募集
资金借给曹县百通,用于“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曹县百通、公司将与
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按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实
施专户管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
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江西百通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于瑞怀、杜建华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于瑞怀、杜建华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划;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全部事宜;
关协议;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完毕之
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于瑞怀、杜建华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