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6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数,按照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判决尚未生效,被告有权在规定期限
内提起上诉。因此,公司暂无法判断本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
将持续关注、及时披露本诉讼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
益,并将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 03 民初 1863 号】,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青岛普晟普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晟普利”)未能
在约定时间内向公司支付购买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生物”)
月 2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价款在本判决第 1 项确认的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645,676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普晟普利、杨晓轩负担(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判决尚未生效,被告有权在规定
期限内提起上诉。因此,公司暂无法判断本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及时披露本诉讼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并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