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易日(即 2024 年 12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无限售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