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2 月 26 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光矿业”)与青海省自然
资源厅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
●出让方式:探矿权转采矿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周期长、投入大,生光矿业未来可能面临资金周转压
力大、无法达到预期采矿规模、外部环境及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探矿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92);2018 年 11 月,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光矿业”)与青海
省环境地质勘查局签订了《青海省格尔木市那陵郭勒河西铁多金属矿 M1 磁异常
区详查和 M3 磁异常区普查探矿权转让合同》(公告编号:2018-109)。
续,并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与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探获并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332+333)铁 636.71 万吨、铜矿石量 556.43
万吨、锌矿石量 120.24 万吨。
三、合同签署方的基本情况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为青海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
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
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
和地质行业,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工作。
成立时间:2018 年 10 月 11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铜矿石、铅矿石、锌矿石、铁矿石、金、银、稀有金属、石灰
石、石膏、建筑装饰用石、耐火土石、粘土、土砂石的开采(凭许可证经营)、
加工及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碎石加工、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生光矿业 100%股权。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主体
甲方: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乙方: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权的权利,乙方有权依法优先取得登记的勘查区域内新发现的其他矿产资源的
矿业权。
资源部规定可以按照不同矿种分别设立矿业权的除外。
标准、技术规范等,编制开采方案,向乙方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政策规定进行处
理和处置。
全生产要求的工艺、设备、技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技术。
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生态修复义务不因采矿权消灭而免除。
定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门用于矿区生态修复。
五、对公司的影响
力发展有色金属矿业和文旅产业,不断增强持续发展能力。M1 矿段资源储量和
市场前景较为可观,正式投产后将有利于公司调整优化主营业务结构,扩大产
业规模,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
压力大、工艺技术无法达到预期采矿规模、开采环境和自然条件发生较大变化,
以及国家政策及行业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可能对生光矿业的经营产生影响。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