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腾科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6 19: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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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腾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腾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11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8.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8,250.56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07.89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42.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容诚验字2022215Z0068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
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
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对于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前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
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
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
置,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会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
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
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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