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45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 5 号
院 1 号楼 315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由公司董事长刘洪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议。
公司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当选
比例(%)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务所
律师:陈海林、王学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