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6 02:31: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0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三
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人做了必
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
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布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查对象”);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4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
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4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
有 4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筹划、论证、决策工作,
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个人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
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
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存在股票买入行为。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充
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
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未发现存在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
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晖电气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