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2025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注:
上的相关公告
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
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33-7785585,确认登记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
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延磊
电话:0533-7785585
传真:0533-7788998电子邮箱:yaoyanlei@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
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 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齐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
的意愿投票。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钩的栏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计投
票提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
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