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江苏.苏州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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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
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
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
钟。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
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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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
工作人员统一收表。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
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与
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
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
上签字。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
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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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月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月2日)的9:15-15:00。
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
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及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现场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议决及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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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
发〔2024〕10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
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
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实施利润分配具体如
下:
公 司 2024 年 前 三 季 度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5.50%。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
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
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每
股分配利润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创耀(苏
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4-05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