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 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5 0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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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山西永东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
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和预案合理、切实可行,
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
有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增强长期盈利能力,改善资本结构,夯实
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论证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必要
性、可行性、合理性等,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规
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
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
发展趋势,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
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
利益,公司就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
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填补回报
措施合理、可行,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长远利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工作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进
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后方可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所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署页》)
监事签署:
  毛肖佳              卫红变                陈玉杰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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