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7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等相关文件,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东共 5 人),
代表股份 202,200,0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31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9 人,代表股份 5,075,29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6855%。
(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
事务所刘晓琴、夏欲钦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823,3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819%;反对 3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695%;弃权 1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3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187%;反对 35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700%;弃权 100,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13%。
议案 2.00 关于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4,5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89.9769%;反对 4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7.1698%;弃权 16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8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4,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769%;反对 4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698%;弃权 167,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刘晓琴、夏欲钦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