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4 11: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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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137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根
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工会委员扩大会议,经公司工会委员扩大会议举手表决,选举
罗娟女士(详见附件个人简历)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与公司
会,任期三年与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罗娟女士,198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会计师。
历任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财务主办会计、主管,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审计稽核部部长。
  截至目前,罗娟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000股(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任职后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罗娟女士的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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