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2,240,02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7674%)的股东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
信卓华”),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窗口期除外),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2,152,375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 24,304,750 股。
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窗口期除外)。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
过 12,152,375 股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24,304,750 股。
依据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确定。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在本次交易中认购而取得的诚志股份
A 股股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 自上
北京金信 年
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 市之
再融资时所 卓华投资 股份限售 12 履行
让或上市交易。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日起
作承诺 中心(有 承诺 月 完毕
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 36 个
限合伙) 26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月
日
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风险提示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义务。
四、备查文件
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第八期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