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131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24)。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23日上午 9:15-9:25 和9:30-11:30 ,下午
月23日9:15-15:00。
地缤纷城)。
开。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85,696,4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5.1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4,549,5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34.63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1人,代表股份1,146,8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4人,代表股份1,183,501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48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6,6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1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1,146,8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4698%。
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530,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0%;反对153,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12,877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7,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556%;反对153,3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64%;弃权12,877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0%。
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520,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51%;反对 152,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6%;弃权 23,377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8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161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5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杰军律师、谷亚韬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