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4-04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5 号中国
卫星通信大厦 21 层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股份情况:
(股)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孙京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作原因未能参会;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类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型
A 股 3,069,331,203 99.9458 780,000 0.0253 882,000 0.028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号 (%) (%) (%)
中国卫通
关于变更
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已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所
律师:高怡敏、王婷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