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10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广夏路 1 号创智云中心 A1 栋 30 层
公司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1.560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37,523,208 98.9288 4,803,960 0.8841 1,016,300 0.1871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38,329,623 99.0772 4,077,545 0.7504 936,300 0.172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师事务所的议 8,477 ,960 ,300
案
非公开发行股 4,892 ,545 00
票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程彬、周雨翔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