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 至
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 7 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 C 座
会议中心。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475 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40,276,3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533%,其中: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5,955,6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2555%。
投票的股东共计 470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320,769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297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470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320,7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97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
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9,87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1,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914,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40%;反对 3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98%;弃权 101,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娟、鲁璐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
见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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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