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0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披露,现再次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1.00、2.00、3.00、5.00、6.00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7.00 实
行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 1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7.00
及其子议案 7.01 将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5.00、议案 6.00 审议通过的《董事会
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为前提条件。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
票。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信
用账户股东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函件或电子邮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7:00 前送
达公司董秘办。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 号
联系电话:0760-28138001
传真:0760-28138199
电子邮件:Ir@mingyang.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姚兴存、姜叶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7,应选人数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1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分配,投票数可以
为零,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股东姓名或名称
(仅限法人股东)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人姓名 是否提交委托书 □是 □否
代理人证件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电子邮箱
代理人联系地址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形式行使
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
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
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备注:该列打勾 表决结果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选刘建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
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选举票数”项
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