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总经理顾正青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1/2~2025/1/1
预计回购金额 1,500 万元~3,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5.64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659,641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319%
实际回购金额 2,388.35508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19 元/股~17.77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含),回
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和 2024 年 1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 2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5.6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世华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已实际回购
股份 1,659,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2,631,312 股的比例为 0.6319%,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 17.77 元/股,最低价为 10.19 元/股,回购均价为 14.39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3,883,550.8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
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568,269 3.26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54,063,043 96.74 260,971,671 99.37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1,659,641 0.63
股份总数 262,631,312 100.00 262,631,312 100.00
注: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原因: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共计 8,568,26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3)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659,641 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并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限内转
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
将相应减少。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