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2 17: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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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4-084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
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
同意提名徐艳波女士和郝丹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大学经济学院涉外会计专业,本科学历。1997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哈尔滨电
表仪器厂仪器仪表公司财务科;2000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北京益而康生物工程
开发中心;2003 年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
负责人;2019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艳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0.04%,其通过北京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咨询公司持股比例为 4.96%),除以上情形外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历任公司财务
部出纳、北京安达维尔机械维修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室出纳;2015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历任北京安达维尔航空设备有限公司财务室会计、财务室主管;2020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北京安达维尔航空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核算室副经理;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丹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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